一、包保內容
寢室:門窗、床鋪(鐵床及床板)、水電設施、墻壁、地面
教室:課桌凳、門窗、用電設施、黑板、墻壁、地面
二、包保期限
按學年承包。每學年開學初由班主任對教寢室財物作確認,并與總務部門簽訂包保承諾責任書。一學年結束,教寢室財物經總務部門清點核查,移交由總務部門管理。
三、管理細則
1、每學年開學一周時間內班主任對包保財物作核查、確認(逾期不作確認簽字,視為無意見接收)。財物的增加、退回等由班主任到總務處辦理。
2、班主任是財物包保管理的直接責任人,負責對本班級財物丟失或損壞責任的追查及賠償督促。
3、班主任負責班級財物損壞的報修。學?倓仗幨蔷S修管理部門,負責維修安排及報修督查(督查損壞不報現象)。
4、總務處按月對各班財物維修狀況及費用情況進行統計;班主任每月月初到總務處對上一月維修狀況作確認,并負責督促賠償。
5、包保期結束,班主任將本班教寢室財物交由總務處核查驗收,完成管理移交手續;未報修的損耗賠償仍納入班級包保責任內。
6、包保范圍的財物,除自然損耗外,丟失或損壞由班級負責賠償。
7、學校對給予班級的財物維修費作出規定:一學年600元(每學期300元)。包保期結束,比除班級賠償的費用,節余部分獎勵給班主任,不足部分從班主任津貼中扣除。
四、結果的使用
財物包保管理納入班主任聘任和班主任工作考核。
五、本細則未盡事宜,將在執行過程中作修改。
六安市城南中學
2010.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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